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 大唐(霍林郭勒市)高新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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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 9115 0581 MACR 8GWE 9U | 建设单位法人: | 胡宪富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毕远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产业园区B区振发街西段南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霍林郭勒市新建1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2308-150581-60-01-193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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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D4415-D4415-风力发电 |
工程性质: | 建设地点: |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霍林郭勒市达来胡硕苏 木河日木特村、浑迪音嘎查、沙尔敖包社区 | |
中心坐标: | 经度:119.59682 纬度: 45.58537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通辽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3 | |
环评审批文号: | 环通审〔2023〕8-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无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4684 |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398 | 运营单位名称: | 大唐(霍林郭勒市)高新区新能源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15 0581 MACR 8GWE 9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内蒙古汇远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91150105MA13Q0D491 | 验收监测单位: | 内蒙古泽铭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15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 | 2024-11-15 |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2025-05-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2025-06-12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司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新建 | 实际建设情况: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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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装机总容量10万千瓦,安装14台7.5MW的风电机组,每台机组配一台箱变机组,通过5回35kV集电线接入220kV西和变35kV间隔。项目总投资为59215万元,环保投约为545万元,占总投资的0.76%。 | 实际建设情况: | 装机容量为100MW,安装4台6.25MW风力发电机,10台7.5MW风力发电机。每台风机配置一台箱式变压器,通过4回集电线路接入220kV西和变35kV间隔,本项目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单回路长度5.428km,地埋线路长度4.808km,集电线路总长度为10.236km。项目永久占地面积1.7070hm2(包括风机基础占地0.6366hm2、箱变基础占地0.0392hm2、集电线路塔基占地0.2349hm2、检修道路占地0.7963hm2),临时占地31.6477hm2(其中包括风机吊装基础占地11.20hm2、架空线路施工占地1.8125hm2、电缆直埋施工占地1.6062hm2、临时道路占地9.029hm2、表土堆场3.5hm2、材料堆场4.5hm2)。验收时实际总投资346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9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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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实际建设情况因立项文件为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所以降低部分风机的装机规模,安装4台6.25MW风力发电机,10台7.5MW风力发电机,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对应箱式变压器由14台8300kVA变为4台7000kVA和10台8500kVA;架空线路总仓度由8.895km变为5.428km,减少3.467km,集电线路塔基由45座变为29座,减少16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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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喷水,保持一定的湿度以减少扬尘量,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回填或到指定地点堆放,减少扬尘影响;控制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部分施工机械的车速,以减少行驶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对运输道路应定期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临时弃土进行洒水、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其它覆盖物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并对临时弃土及时进行回填等综合利用措施,以降低存放时间。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在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含油量大的施工机械冲洗水或悬浮物含量高的其他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回用;针对表土堆存、临时弃土等设置排水沟,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水冲刷措施,防止地面漫流,破坏周边水土;严禁向场内草地直接排放废水及倾倒土石方等固体废物。 项目建成后,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为西和变电站人员生活污水,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本项目不产生废水。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施工计划,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噪声级过高;降低设备声级,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减少运行噪声;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施工机械,减少接触时间并按要求规范操作,对高噪声设备的工作人员,应配戴耳套等防护用具,以减轻噪声的危害;对于汽车运输噪声,最有效的措施是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要求司机少按喇叭,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夜间运输,最大限度地减少流动噪声源; 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加强距道路较近的段道路两侧的绿化,同时加强该段车辆管理,路过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 项目风机基础开挖等产生的废土方,大部分回填,剩余土方集中堆放于临时弃土,并及时调配用于场内道路修筑、场地平整等进行综合利用。但应采取临时弃土的临时防护措施,如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其它覆盖物,待最终完工后进行土地整治利用;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等材料可回收利用,其他垃圾采用封闭式废土运输车及时清运,并送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倾倒点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 机日常检修过程会产生维修垃圾,包括废机油、事故机油、废旧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后存放于西和变电站危废暂存间内。西和变电站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危废间做基础防渗,防渗层为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cm/s。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途径为箱变发生漏油事故,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在各箱变下方设置一座4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防渗设计原则上执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事故油池渗透系数≤10-10cm/s。 1)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2)优先考虑不占林地或少占林地;优化临时占地的选址,釆取“永临结合” 的方式,尽量减小对植被占用的影响;3)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及大风季进行基础开挖,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 4)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5)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 6)施工营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7)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箱逆变基础、塔基、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 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釆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其它覆盖物。 8)施工期,夜间要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 9)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并派专人进行夜间巡视。 针对永久占用土地实施生态补偿;针对临时占用土地,应适时通过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1)定期修剪草地,加强垃圾的回收管理,避免影响杂食鸟类觅食 2)加强3~4月份、10~11月份鸟类活动路线的监测,若发现有规律的鸟类迁徙活动及迁徙路线,应对迁徙路线周边风机加装更高效的驱鸟措施,防止鸟类撞击风机 3)环境监测方面,建议对已建成风电场进行不少于1年的鸟类死亡率监 测。一旦发现与夜间迁徙候鸟或白天集群迁徙活动的猛禽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应立即移走或拆除。 | 实际建设情况: | 施工期开挖前对作业面进行了喷水,提高了湿度以降低扬尘量;对运输车辆进行了严格管理,减少了运输扬尘开挖的表土使用苫布进行了苫盖,减少堆放扬尘的产生。本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问题投诉以及处罚,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下图。 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施工期建设一座100m3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针对表土以及临时弃土进行苫盖并设置排水沟,防治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问题投诉以及处罚,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下图。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西和变电站化粪池(12.88m3)进行处理,后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升压站及其相关内容不在本次验收之内。 本项目在施工期制定了合理的施工计划,禁止夜间设施工;对高噪声设备进行进行了合理布局,避免局部噪声过高;运输车辆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降低了交通运输噪声。本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问题投诉以及处罚。 运行期加强了管理以及日常维护;安装了减振、隔声等措施;检修道路俩侧进行了绿化、定期检查路面并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载鸣笛,减缓了道路噪声影响,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下图。 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均进行合理处置,无弃土产生;施工期不涉及建筑物拆除,未产生建筑垃圾;施工临时占地均已进行场地平整、表土回覆、以及草籽播撒,植被先处于植被恢复期。本项目施工期未发生环境问题投诉以及处罚,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下图。 本项目风电场风机日常检修过程会产生维修垃圾,包括废机油、事故机油、废旧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后依托西和变电站危废暂存间暂存,西和变电站间建设一座39m2,建筑高度4m。墙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危废暂存间内部设置导流槽、集液池(0.2m3),危废暂存间地面、导流槽、集液池、裙角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及裙角防渗层为抗渗混凝土面层,表面刷涂0.3MPa、30min、材料厚度2mm的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废间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的排放量及处置记录。 危废暂存间现阶段西和变电站正在进行验收工作。西和变电站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行,本项目及升压站验收期间未产生以上固体废物,且设备均处于质保期,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质保期结束后签订为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危废暂存间建设情况见下图。 本风场区每台箱式变压器基础配有1座事故油池,容积为15.3m3,风电场区每台箱式变压器基础配有1座事故油池,容积为15.3m3,风机区共建设14个箱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的四周设挡油坎,高出地面100mm。坑内铺设厚度为250mm的卵石,卵石粒径为50~80mm,采用C25W6F50抗渗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防渗层为石油沥青油毡纸以及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本项目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并制定了生态奖惩制度;本项目通过合理规划选址以及施工用地,占用林地面积较小;施工期不在雨天和大风天施工,同时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方;施工期严格管理,避免了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进行破坏;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减轻了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塔基、电缆沟等开挖时,对表层土与下层土进行分离,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釆取了临时防护措施:采用苫布对表土堆进行了苫盖挡护;本项目实际永久占地为1.7070hm2,实际临时占地面积不大于31.6477hm2,针对临时占用土地,已采取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表土回覆同时播撒草籽、植树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采用播撒披碱草混合黑麦草等其他草籽进行恢复,恢复区域包括吊装基础临时占地11.20hm2,架空线路临时占地1.8125hm2,电缆直埋临时占地1.6062hm2,临时道路占地9.029hm2,表土堆场4.50hm2,材料堆场3.50hm2,共播洒草籽2340kg。恢复落实情况见下图。 运行期对项目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进行了补种,确保植被覆盖度恢复到原地貌水平;制定了相应的生态管理计划,加强垃圾的回收管理,避免了鸟类误食垃圾;制定了鸟类监测计划,并在鸟类迁徙高峰期加强监测,且并未发现鸟类撞机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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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西和变电站危废暂存间面积增大,地面及裙角防渗材料发生变化;箱变事故油池的容积发生变化,由4m3增大为15.3m3;施工期各防治措施基本落实,项目永久占地增大0.4125hm2。临时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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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 总体工程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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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量 | 实际排放量 | 许可排放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实际排放总量 | 排放增减量 | |||
废水 | 水量 (万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COD(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氨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总磷(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总氮(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废气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氧化硫(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氮氧化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颗粒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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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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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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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强风机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风机机械系统,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检修道路两侧加强绿化,定期检查与保养路面,对受损路面要及时维修与修复,使路面保持良好状态,减缓因道路破损而增加噪声影响。加强距道路较近的段道路两侧的绿化,同时加强该段车辆管理,路过车辆控制车速、严禁鸣笛,严禁超载超速。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 | 运行期加强了管理以及日常维护;安装了减振、隔声等措施;检修道路俩侧进行了绿化、定期检查路面并加强车辆管理,严禁超载鸣笛,减缓了道路噪声影响,措施落实情况详见下图。 | 由监测结果可知,1号风机噪声衰减至400m左右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各牧民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本项目噪声防护距离为500m,通过对项目14台风机进行现场踏勘和卫星地图观测,项目14台风机周围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距离风机较近的风机不会产生噪声扰民影响。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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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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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风机日常检修过程会产生维修垃圾,包括废机油、事故机油、废旧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后存放于西和变电站危废暂存间内。西和变电站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危废间做基础防渗,防渗层为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cm/s。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本项目风电场风机日常检修过程会产生维修垃圾,包括废机油、事故机油、废旧铅蓄电池等,集中收集后依托西和变电站危废暂存间暂存,西和变电站间建设一座39m2,建筑高度4m。墙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危废暂存间内部设置导流槽、集液池(0.2m3),危废暂存间地面、导流槽、集液池、裙角进行防渗处理。地面及裙角防渗层为抗渗混凝土面层,表面刷涂0.3MPa、30min、材料厚度2mm的水性聚氨酯防水涂料,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危废间设立危险废物警示标志,由专人进行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的排放量及处置记录。 危废暂存间现阶段西和变电站正在进行验收工作。西和变电站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行,本项目及升压站验收期间未产生以上固体废物,且设备均处于质保期,暂未签订危废处置协议,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将在质保期结束后签订为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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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2)优先考虑不占林地或少占林地;优化临时占地的选址,釆取“永临结合” 的方式,尽量减小对植被占用的影响;3)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及大风季进行基础开挖,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 4)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5)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 6)施工营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7)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箱逆变基础、塔基、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 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釆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其它覆盖物。 8)施工期,夜间要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 9)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并派专人进行夜间巡视。 针对永久占用土地实施生态补偿;针对临时占用土地,应适时通过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1)定期修剪草地,加强垃圾的回收管理,避免影响杂食鸟类觅食 2)加强3~4月份、10~11月份鸟类活动路线的监测,若发现有规律的鸟类迁徙活动及迁徙路线,应对迁徙路线周边风机加装更高效的驱鸟措施,防止鸟类撞击风机 3)环境监测方面,建议对已建成风电场进行不少于1年的鸟类死亡率监 测。一旦发现与夜间迁徙候鸟或白天集群迁徙活动的猛禽撞击率较高的风电机应立即移走或拆除。 | 本项目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并制定了生态奖惩制度;本项目通过合理规划选址以及施工用地,占用林地面积较小;施工期不在雨天和大风天施工,同时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方;施工期严格管理,避免了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进行破坏;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减轻了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塔基、电缆沟等开挖时,对表层土与下层土进行分离,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釆取了临时防护措施:采用苫布对表土堆进行了苫盖挡护;本项目实际永久占地为1.7070hm2,实际临时占地面积不大于31.6477hm2,针对临时占用土地,已采取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表土回覆同时播撒草籽、植树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采用播撒披碱草混合黑麦草等其他草籽进行恢复,恢复区域包括吊装基础临时占地11.20hm2,架空线路临时占地1.8125hm2,电缆直埋临时占地1.6062hm2,临时道路占地9.029hm2,表土堆场4.50hm2,材料堆场3.50hm2,共播洒草籽2340kg。 |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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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途径为箱变发生漏油事故,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本项目在各箱变下方设置一座4m3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防渗设计原则上执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事故油池渗透系数≤10-10cm/s。 | 本风场区每台箱式变压器基础配有1座事故油池,容积为15.3m3,风电场区每台箱式变压器基础配有1座事故油池,容积为15.3m3,风机区共建设14个箱变事故油池。箱变事故油池的四周设挡油坎,高出地面100mm。坑内铺设厚度为250mm的卵石,卵石粒径为50~80mm,采用C25W6F50抗渗钢筋混凝土整板基础,防渗层为石油沥青油毡纸以及防渗钢筋钢纤维混凝土面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项目建成后,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运营,产生的生活污水为西和变电站人员生活污水,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理,本项目不产生废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西和变电站化粪池(12.88m3)进行处理,后由霍林郭勒市电力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升压站及其相关内容不在本次验收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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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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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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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施工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2)优先考虑不占林地或少占林地;优化临时占地的选址,釆取“永临结合” 的方式,尽量减小对植被占用的影响;3)施工期应避免在雨季及大风季进行基础开挖,同时减少土石方的开挖以及树木的砍伐,减少施工垃圾量的产生,及时清除多余的土方和石料 4)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 5)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将工程临时废渣随处乱排。 6)施工营区等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7)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箱逆变基础、塔基、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 与下层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今后的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应釆取临时防护措施:设土袋挡护、拍实、表层覆盖草垫或苫盖纤维布其它覆盖物。 8)施工期,夜间要严格控制光源使用量,对光源 9)进行遮蔽,减少对外界的漏光量,并派专人进行夜间巡视。 针对永久占用土地实施生态补偿;针对临时占用土地,应适时通过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本项目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严格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并制定了生态奖惩制度;本项目通过合理规划选址以及施工用地,占用林地面积较小;施工期不在雨天和大风天施工,同时及时清除多余的土石方;施工期严格管理,避免了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进行破坏;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减轻了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塔基、电缆沟等开挖时,对表层土与下层土进行分离,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回填,以恢复土壤理化性质,利于植被的恢复,临时表土堆场釆取了临时防护措施:采用苫布对表土堆进行了苫盖挡护;本项目实际永久占地为1.7070hm2,实际临时占地面积不大于31.6477hm2,针对临时占用土地,已采取自然恢复结合人工恢复和植被补植措施进行植被恢复,对施工期剥离的表土进行表土回覆同时播撒草籽、植树进行植被恢复。恢复采用播撒披碱草混合黑麦草等其他草籽进行恢复,恢复区域包括吊装基础临时占地11.20hm2,架空线路临时占地1.8125hm2,电缆直埋临时占地1.6062hm2,临时道路占地9.029hm2,表土堆场4.50hm2,材料堆场3.50hm2,共播洒草籽2340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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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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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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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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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7、验收结论
序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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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